-
未成年兒子當詐騙集團車手被求償,沒有監護權的父親須連帶賠償嗎?
很多詐騙被害人知道車手被抓後,準備提告時發現車手是未成年人,第一反應通常是:找父母求償!
依照民法第187條第1項規定,未成年人侵害他人權利,法定代理人原則上要負連帶賠償責任。
實務上詐騙求償動輒幾百萬、幾千萬元,父母也因未成年小孩而擔負鉅額債務。
但如果父母早就離婚,情況會一樣嗎?
要看當年離婚時,未成年小孩的監護權是怎麼約定或裁判的。
如果當年離婚時約定「由母親單獨行使負擔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」(也就是由母親單獨監護),則父親就不用賠!
當未成年小孩的父母早在協議離婚時,約定「由母親單獨行使負擔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」(即一般人說的單獨監護)。
在法律上,沒有監護權的父親,其監護權行使處於暫時停止狀態。
記得:沒監護權,就沒有監督責任。
民法第187條規定之所以要父母連帶負責,核心在於疏於監督。但既然父親在法律與實際上已經無從對孩子進行日常保護、教養與實質監督,自然不能苛責他要為孩子的侵權行為負責。
相對地,單獨取得監護權的那一方,身上的法律責任就非常沉重了。
S.Y