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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人問:「忘掉一個人,最快的方法是什麼?」 只有兩個字:接受。 聽起來簡單,做起來卻像刀子一樣,直接割在心裡。 你越想遺忘,記得越清楚。越逼自己放下,越容易陷進去。就像失眠,越怕清醒,就越睡不著。 感情也是一樣,越是假裝沒事,越是夜裡睡不著的那個人。 所以忘掉一個人最快的方式,不是逃避,也不是假裝堅強,是接受。接受一切都真的發生過,不逃避,不自欺,不扭曲。 不要說「我沒事」,你會半夜偷哭就代表你根本還沒過去。 不要嘴硬說「早就放下了」,連他名字都還不敢聽,你騙誰。 不要死抓著那些回憶不放,不是因為還有感情,是因為你還捨不得承認:一切真的結束了。 也不要再想著「如果當初」,因為真的有機會的話,早就好好在一起,不會走到今天這樣。 曾經看過一句話,講得很清醒也很殘酷:「想被愛是本能,能接受不被愛才是本事。」 真正走得出來的人,不是因為比較堅強,是他們願意承認:這段感情搞砸了,我也心痛過,但我要繼續過日子。 接受不是妥協,是你終於願意把執著放掉,不再耗死自己。 像那句話說的:「後來我決定不再糾結那些沒有答案的問題,那些讓我日思夜想的人,後來突然就釋懷了。我用執著,燒光了所有任性。那片荒野,慢慢長出了冷靜與理智。」 接受自己不被愛,是你人生自由的開始。 那些舊痕跡,會被時間蓋住,那些遺憾,終會被新的快樂填滿。 不再留戀… #淺淺出現一下吧# #日常碎片#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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